7.28夫婦及16歲女生被控暴動再提堂 辯方質疑控方指控籠統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25 17:17

最後更新: 2019/09/25 18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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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湯偉雄(左)及杜依蘭(右)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警方於7月28日中上環反修例示威拘捕共45人,今(25日)分4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。其中1對夫婦及1名16歲女學生被控1項暴動罪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8星期,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調查。辯方反對押後,質疑指控籠統,並指押後時間過長,又提出撤銷被告保釋期間的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的條件。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再訊,3名被告獲准保釋,期間可以離境及毋須守宵禁令。

案件今再提訊,3名被告湯偉雄(38歲)、杜依蘭(41歲)及16歲李姓女學生)暫毋須答辯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8星期,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調查30小時的錄影片段及錄取證人口供,控方未有反對3人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辯方反對控方的押後申請,指案件於7月31日首次提堂,當時警方在未完成調查的前提下控以暴動罪,控方對3名被告的指控籠統,僅指3人在人群當中,未有指出3人當時的具體行為。控方早前以進一步調查為由,押後案件8星期。辯方指控方今以同樣理由押後案件8星期,押後時間過長,對被告構成不便。

裁判官亦指出,案件押後8星期後,控方對3名被告的指控未有實質性分別。控方回應指案件再次押後時足以完成調查,又指錄像較多,而且從湯和杜兩人身上搜出的對講機需要檢驗;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11月19日再訊。

辯方另提出被告保釋申請,希望3名被告保釋期間不須遵守宵禁令及可以離港。裁判官批准3人以現金1,000元保釋候訊,期間須居住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。

案件3名被告分別為湯偉雄、杜依蘭及16歲李姓女學生,3人被控1項暴動罪,控罪指3人於2019年7月28日,在香港德輔道西近西邊街參與暴動。

記者:王仁昌